重置價格也稱重置價值、固定資產重置完全價值、固定資產重置完全成本。按當時的市場價格和生產條件等情況,重新購建、安裝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包括造價、購進價、安裝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等。重置價格的估算主要是為了清產核資或固定資產重新估價的需要。
清產核資時,為使帳面價值與實物一致或使折舊計算更加準確,要以固定資產的重置價格為基礎,根據已使用和尚可使用的年限,估算其應計折舊額。
擴展資料:
拆遷補償中的“重置價”是指按上一年重新建造與應計算重置價的房屋相同結構、相同建筑標準、相同質量的房屋所需要的價格。也有的將重置價稱為房屋的單方工程造價。
重置價的計算方法就其本質來說,屬于房地產評估方法中的成本法,但重置價實際上還不是成本價,只是成本價的主要組成部分。不考慮成新和地式類別的原結構、原材料、原設備、原功能、按成新,以上一年年底的價格為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重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