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營業執照吊銷轉注銷辦理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活動。
公司因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而解散的,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應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活動。
清算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清理債權、債務等。
2、登錄在線注銷平臺辦理注銷業務。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登錄當地政務服務平臺,通過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訪問或直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并于六十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也可在報紙上公告)。
3、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款項。
在申請稅務注銷之前,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存在涉稅違法行為的納稅人應當接受處罰繳納罰款。
4、申請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時,稅務部門進行稅務注銷預檢,檢查納稅人是否存在未辦結事項。
企業法人注銷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非公司企業法人注銷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批準企業法人注銷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責令企業法人關閉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對企業法人破產的裁定;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企業法人辦理注銷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
5、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確定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7、企業法人公章;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材料。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第四十三條 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五常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五部門聯合發部《企業注銷指引》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企業法人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