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帶充電寶有如下規定:
1、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
2、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不得超過2個;
3、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簡單地說就是不能托運,可以隨身攜帶;容量在20000毫安以內的充電寶都能帶上飛機,但數量不能超過2個。
根據國家民航局的相關規定,乘坐飛機有一些規定,大家一定要記住:
1、拿著機票、身份證到指定柜臺交給辦理人員,然后更換登機牌,隨身攜帶的物品一定要有:身份證、機票、登機牌。
2、到指定登機口等著上飛機,注意廣播通知。登機口號碼在登機牌上有標明。
3、乘飛機應盡量輕裝。根據規定,手提物品不得超過五公斤,因此能托運的,可隨機或分開托運。一般可隨身攜帶雨傘、大衣、手杖、相機、手機、途中看的書報等。
參考文獻: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中國民航局 http://www.ca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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