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筑物消防員初級證,是由公安部消防局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聯合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屬于全國通用類職業證書,無需年審,終身有效!
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消防設施操作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消防設施操作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擴展資料
建(構)筑物消防員的職業功能
1、消防安全檢查(包括定期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控制室監控(包括設備狀態記錄與檢查和處置火災與故障報警);
3、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包括使用與維護滅火器材、使用與維護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使用與維護固定滅火系統、使用與維護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維護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申報條件:——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消防設施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機構,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構)筑物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