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交通信號燈是以規定之時間上交互更換之光色訊號,通常設置于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轉向之交通管制設施。設于交岔路口或其他必要地點。
LED交通信號燈是以規定之時間上交互更換之光色訊號,通常設置于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轉向之交通管制設施。設于交岔路口或其他必要地點。通信號燈是交通信號指揮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語言。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允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組成。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廣泛用于公路交叉路口,彎道、橋梁等存有安全隱患的危險路段,指揮司機或行人交通,促進交通暢通,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發生。
擴展資料:
世界上第一個紅綠燈是1868年在英國倫敦的威斯米斯特區使用的。當時的紅綠燈只有紅綠兩色,是用煤氣點燃發光的。
直到1914年,電開關的紅綠燈才在美國的俄亥俄州克利夫蘭使用。這種裝置奠定了現代交通指揮信號的基礎。隨著各種交通工具的發展和交通指揮的需要,第一盞名副其實的手控三色紅綠燈(紅、黃、綠三種標志)于1918年在美國的紐約誕生。那時黃燈信號是為左右轉變的車輛設置的。
此外,交通指揮燈是非裔美國人加萊特·摩根在1923年發明的。此前,鐵路交通已經使用自動轉換的燈光信號有一段時間了。但是由于火車是按固定的時刻表以單列方式運行的,而且火車要停下來不是很容易,因此鐵路上使用的信號只有一種命令:通行。公
路交通的紅綠燈則不一樣,它的職責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告訴汽車司機把車輛停下來。最早的交通燈出現在1868年的年英國倫敦。那時的交通燈只有紅、綠兩色,經改良后,再增加一盞黃色的燈,紅燈表示停止,黃燈表示準備,綠燈則表示通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led交通信號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