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買賣房屋簽的合同,只要不違反合同法如下規(guī)定,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雙方當事人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的,一般私人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zhuǎn)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zhuǎn)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zhuǎn)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向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chǎn)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fā)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guī)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shù)芈男泻贤Wo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yè)管理以及小區(qū)內(nèi)公用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