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去辦理臨時乘車身份證明,然后憑著臨時乘車身份證明去領取火車票。
辦理時,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并攜帶一寸照片一張:
1、出具所在地公安機關的戶籍證明信。
2、學生旅客出具所在學校的證明信。
3、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現役軍人持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信。
4、外籍旅客持當地使領館出具的證明信。
5、憑其他有效證件購買車票的旅客持發證部門出具的證明信。
6、通過其他方式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
擴展資料:
一、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1、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對象為:公民在辦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等候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
2、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在《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5、3天后本人攜帶《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
6、申領人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需將以前申領的法換領居民身份證前,在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換領居民身份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
第十一條 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并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如何辦理臨時乘車身份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