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稱PP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運作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政府Public與私人Private之間,基于提供產品和服務出發點,達成特許權協議,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伙伴合作關系,PPP優勢在于使合作各方達到比單獨行動預期更為有利的結果:政府的財政支出更少,企業的投資風險更輕。
擴展資料
PPP模式內涵應至少包含以下三種核心要素之一。
(1)融資要素。學者Ghavamifar對PPP模式類型的調研結果顯示,由私人部門承擔融資責任是區分PPP模式和傳統方式的重要因素。實踐中,私人部門參與投融資能有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2)項目產權要素。此處項目產權為權利束,不僅指所有權,而且包含經營權和收益權等權利。根據產權經濟學,特許私人部門擁有項目所有權或項目經營權和收益權,可以激勵私人部門進行管理和技術創新,從而提高PPP項目的建設運營效率。同時,特許私人部門運營基礎設施,有利于促進公共部門機構改革,消除冗員現象。
(3)風險分擔要素。共同分擔風險是PPP模式與傳統方式的重要區別所在,PPP模式中公私部門按照各自承擔風險能力的大小來分擔風險,不僅能夠有效地降低各自所承受的風險,還能加強對整個項目的風險控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