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身份證不可以入住酒店。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規(guī)定,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經(jīng)營者和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委托人的身份。
不按規(guī)定辦理,或者為身份不明或者拒絕驗證身份的客戶提供服務的,由主管部門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擴展資料:
幾個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人王某喝高了,去酒店休息。半夜,王某發(fā)現(xiàn)自己手機找不著了,非要找手機,一直鬧騰到警察過來。結果卻是,警方于8月6日責令酒店限期整改還處以罰款。這是怎么回事?
7月10日凌晨,王某和幾個朋友一起喝酒,不知不覺喝高了。已經(jīng)很晚了,朋友們一合計,在附近找家酒店給王某住下。
酒店前臺要求登記入住人身份證,幾個朋友翻了翻包,都沒帶身份證。前臺便說,報一個人的身份證號碼登記一下也行。王某的一個朋友楊某便用了自己的身份證號碼登記,開了間房讓王某自己進去休息,他則出去送其他人回家了。
王某暈暈乎乎進了房間,發(fā)現(xiàn)自己的手機找不著了,便打電話給前臺,要求服務員幫忙找手機。可是服務員也找不著他的手機,王某又要求前臺報警,服務員覺得這人喝醉了話多,便應付著搭話。
這時候,楊某送完朋友們回來,正好看到王某在前臺鬧騰。大家都勸王某等天亮了再找,王某不聽,還非要自己出門找。可能鬧騰的動靜有點大了,有人報警說王某酒后鬧事。
清江浦公安分局白鷺湖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趕往酒店,查詢王某的身份信息后發(fā)現(xiàn),酒店只是登記了楊某的身份證號碼,而住店的并非楊某本人。這下,找手機的事先別管了,酒店未按規(guī)定登記王某的身份信息便讓其入住,是要被處罰的。
根據(jù)《江蘇省特種行業(yè)治安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從事特種行業(yè)經(jīng)營活動,服務對象為個人的,應當嚴格查驗其身份證件,如實登記姓名、住址、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以及服務時間等信息,8月6日,警方對該酒店作出責令限期整改并罰款2000元的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酒店前臺服務員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wǎng)-淮安一酒店未依規(guī)登記入住人信息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