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銷。
個體工商戶注銷了《營業執照》,國稅的《稅務登記證》以及地稅的《稅務登記證》都需要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注銷手續,這是《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規定的。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對于未在規定取消申請注銷地稅《稅務登記證》的行為,稅務部門會作出處理。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擴展資料: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它屬于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按照1988年財政管理體制的劃分,屬于地方稅的稅種主要有: 城市維護建設稅、屠宰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筵席稅等。我國地方稅的基本管理權仍屬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確定的稅種范圍內,決定開征停征,核定本地區適用稅率,并制定具體征收管理辦法。
在中國,明確劃歸地方管理和支配的地方稅份額比較小,而且稅源分散,收入零星,但對于調動地方政府組織收入的積極性和保證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解決地方特殊問題有一定意義。1984年以前,國家明確劃為地方稅的有屠宰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契稅等少數幾個稅種。1985年實行新的財政管理體制后,又陸續增設了一些地方稅種。現行地方稅主要有: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筵席稅、屠宰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等稅種。此外,還將下列稅收列作地方固定收入:①地方國營企業所得稅、地方國營企業調節稅;②石油部、電力部、石油化學總公司、有色金屬總公司所屬企業的產品稅、營業稅、增值稅,以其30%作為地方財政固定收入;③個人收入調節稅、獎金稅、建筑稅、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等。上述地方稅的立法權限屬中央,地方享有程度不同的機動權。
參考資料:地方稅——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