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一超”政策:即有收入來源、有住房保障、有基本醫(yī)療保障、有義務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飲用水、有電用、有電視看,家庭當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現(xiàn)行扶貧標準(2300元)。
有勞動能力的家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視為有收入來源:人均耕地0.5畝(含)以上;人均山林地1畝(含)以上;有經營場地(鋪面)等穩(wěn)定的資產性收入;有養(yǎng)殖收入;家庭成員中有外出務工半年以上或自主創(chuàng)業(yè)有收入能解決生產生活的;有其他收入。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最低生活保障,也視為有收入來源。
擴展資料:
貧困村脫貧摘帽標準為“十一有一低于”:
即有特色產業(yè)、有住房保障、有基本醫(yī)療保障、有義務教育保障、有路通村屯、有飲用水、有電用、有公共服務設施、有電視看、有村集體經濟收入、有好的“兩委”班子,貧困發(fā)生率低于3%。
其中,要求以行政村為單位,除喪失勞動能力或長期外出務工的家庭外,所有貧困戶都有1個(含)以上的產業(yè);行政村內95%(含)以上農戶通過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接通生活用電,能收看中央或廣西電視頻道;95%(含)以上農村居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保險或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
貧困縣脫帽標準為“九有一低于”:
即在貧困村脫貧摘帽標準(除有電視看、有村集體經濟收入、有好的“兩委”班子外)的基礎上,增加“有社會求助”——符合當?shù)剞r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參考資料:廣西新聞網-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