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專業省級統考,報名及考試辦法根據各省市的相關招考規定執行。
(二)參加校考考生,通過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藝術考試報名系統或指定系統報名,廣東省考生登錄招生信息網(zb.wids.edu.cn/)報名。
考試科目
1、表演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總分300分)
2、表演(服飾表演與推廣)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總分300分)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總分200分)
4、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總分300分)
錄取規則
(一)我校可參照國內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進行招生。凡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并填報高考志愿。
(二)專業成績使用統(聯)考成績的省份,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按照專業統(聯)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如果投檔成績是綜合分,則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或投檔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錄取。
(三)我校組織校考的省份,考生校考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相應錄取批次控制線或校劃定的分數線,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校考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總分相同,則按照語文、外語、數學依次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我校根據生源情況劃定文化自劃線。
(五)如果生源省份對錄取規則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