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時托運不能托運電子產品。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李》規定:
貴重物品、數碼電子產品、易損壞、易腐物品等,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貨幣、證券、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醫療急救品等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能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
擴展資料:
不能托運電子產品,是因為電子產品含有或裝有鋰電池,鋰電池混在托運的行李包中容易受到擠壓,有些質量不可靠的電池在密閉、高溫的環境下,極容易產生短路、甚至爆炸等。
特別是單個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鋰電池容易與行李中的其他金屬物品,如衣物的金屬掛飾、紐扣、硬幣、首飾、鑰匙等等導體接觸產生短路,造成起火,嚴重威脅航班安全。為了航班安全,民航局對此有非常嚴格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