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報告》(以正式文件申報,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須出具上級法人企業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報告)、《藥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營業執照》及《GSP認證證書》(非法人分支機構提供已通過GSP認證檢查并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署意見的《GSP認證申請書》)有效復印件。
同時提交以下材料:1、經營方式變更的:企業分立、合并、改變經營方式,按照規定重新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
2、增加經營范圍:根據與新增經營范圍相適應的開辦企業驗收標準的要求,提交相關人員材料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3、變更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提交新址平面布置圖、倉庫內部結構和外部全景彩色實景圖、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 .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2 份。
注:申請人辦理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同時,如需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請在本行政許可事項下一同登陸辦理,相同申報材料可提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