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義
1、辭職申請
辭職申請書是勞動者按照根據《勞動法》第24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將自己想辭職的信息向用人單位進行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做出答復的一種方法。
2、辭呈
辭職信是勞動者按照寫信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31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將自己決定辭職的信息告訴用人單位的一種方法。
二、區別
1、使用的場合及對象不同
(1)辭呈更文雅正式,適合于有身份和重要作用的高級職員、官員或合伙人股東之類的人,而且辭呈語氣上更客氣,有呈上待批的意思。通常政府官員的辭職信叫做辭呈,新聞上經常出現某國某官員向國會遞交辭呈等類似的報道。
(2)辭職信就是比較大眾化的用法,企業里面員工辭職寫的報告就叫辭職飾或辭職報告。
2、是否需要批準不同
辭職申請需要單位批準,單位不批準就不能走。辭呈也就是辭職書、辭職信,是告知單位要走了,理論上是不需要批準的,到了約定時間可以自動走人。辭職申請和辭呈大多數時間都只是禮貌的和雇主打聲招呼起到備案作用,有時辭職申請和辭呈也會被駁回(如果雇主有該意愿的話)。
3、用人單位收到辭職信后給勞動者辦理辭職手續時是否必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在收到辭職申請書后做出同意的意見或者蓋章,則視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辭呈則不需要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擴展資料:
辭呈的寫法
1、標題?
在第一行中間寫“辭職書”三個字,或寫“辭去×××工作”等字樣。
2、稱謂?
在第二行頂格寫任職單位負責人姓名。
3、正文
?寫明辭職的原因,辭去什么職務,什么工作。
4、結語
?在正文后面寫表示歉意的語句。
5、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寫具體的年、月、日。
辭呈注意
1、理由要充分、可信。寫辭職書,一定要充分考慮辭職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準。但陳述理由的文字應扼要,不必展開。
2、措辭要委婉、懇切。用委婉、懇切的言詞來表明辭職的誠意。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辭職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辭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