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
社會分工以勞動分工為基礎的,沒有勞動分工就不會出現社會分工,但沒有社會分工卻可以有勞動分工。
2、關系不同
社會分工是在生產單位中為了商品交換對勞動分工進行聚合完成社會生產,從而獲取金錢和財產利益,是建立在私有所有權與勞動分工基礎上的。社會分工下產生固定的職業(yè),比如演員、農民、紡織工人、公務員、主持人等等。
這些勞動者一生可能只從事一項工作,從而維持生計,這樣的社會分工阻礙了人的全面發(fā)展。社會分工以勞動分工為基礎的,沒有勞動分工就不會出現社會分工,但沒有社會分工卻可以有勞動分工,這正是兩者的辯證關系。
勞動分工的積極作用:
1、專業(yè)化分工,可提高勞動熟練程度,節(jié)約勞動轉換時間,節(jié)約培訓成本。因為,反復操作可以精于某項技巧,減少工作轉換次數;分工使人專于一行,可避免反復支出培訓費用。
2、減少勞動監(jiān)督成本。分工程度較高時,個人責任清楚,工作內容簡單,易監(jiān)督,監(jiān)督成本相應較低。相反,分工程度低,單個工人從事勞動內容復雜,監(jiān)督難度加大,監(jiān)督成本上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