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運營單位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為乘客提供優質服務,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宣傳安全乘車知識,做好行車安全提示;
(二)及時并清楚播報運營線路、站點,積極疏導乘客;
(三)維護車內秩序;
(四)在列車內設置供老、弱、病、殘、孕和懷抱嬰幼兒的乘客專用的座位,配備裝盛嘔吐物的衛生袋;
(五)在車站、列車內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以及禁止攜帶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或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目錄。
擴展資料
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或運營安全的行為:
《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或運營安全的行為:
(一)移動、遮蓋或損毀各種標志設施、測量設施;
(二)故意干擾城市軌道交通專用通訊頻率;
(三)攔截列車、阻斷列車運行;
(四)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下動用應急或安全裝置;
(五)采用妨礙、破壞車門、屏蔽門開關功能或其他方式妨礙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正常工作;
(六)在軌道上放置、丟棄障礙物,向列車、工程車、軌道、通風亭、接觸網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投擲物品;
(七)在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彎道內側修建影響行車視線的建(構)筑物或種植有礙行車視線的樹木;
(八)擅自進入軌道、橋梁、隧道、通風亭或其他有警示標志的區域;
(九)翻越或毀壞隔離圍墻、護欄、護網、閘機、列車、安全門、屏蔽門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
(十)強行上下車;
(十一)在車站、列車車廂、通風亭等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點火;
(十二)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
(十三)其他危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或運營安全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杭州地鐵-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