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增值稅被稱為“消費稅”,意指該稅是最終轉嫁給消費者承擔的稅收,這與我國的消費稅(針對特殊消費行為征收的稅收)并不相同。日本從1989年開始引入消費稅,至1997年之前稅率為3%,1997年提高至5%。依據安倍“攤廣、攤薄稅收”的稅改思想,2014年4月1日起將稅率提高至8%,消費稅的稅收收入也從2013年10.8萬億日元猛升至16萬億日元,增長48%。
日本國稅和地方稅的主要稅種是個人所得稅、法人稅、消費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社會保障稅及居民稅等。
個人所得稅是對在日本的居民和非居民的所得課征的一種稅。納稅人。日本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是指在日本居住1年或1年以上的個人,應就其在日本境內外的全部所得課稅。
課稅對象、稅率。日本個人所得稅的課稅對象是各類所得,包括利息所得、分紅所得、不動產所得、薪金所得、退職所得、事業所得、轉讓所得、山林所得、臨時所得、其他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