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滿足幾個條件,具體要求如下:
1、有工作時間的要求,一般是工作至少滿5年。
2、還需要調入單位和調出單位同意即可。
3、有調入單位“編制辦"增加干部(公務員)的增人指標、當地人事部門出具的接受函件、有用人單位就是接受的單位出具“商調函“。
? 擴展資料?監獄警察一般可以調動到公務員或事業編制單位
監獄警察屬于國家公務員,其調動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執行。
1、第六十三條?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2、第六十四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3、第六十五條
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
4、第六十六條?
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系。
5、第九十五條 ?
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職位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實行聘任制。
6、第九十六條??
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工資經費限額內進行。?
7、第九十七條 ?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簽訂、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8、第九十八條 ?聘任合同應當具備合同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工資、福利、保險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
聘任合同期限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至六個月。?
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協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參考資料:中國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