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總額不可以超過5000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在維持居民旅客進境物品5000元人民幣免稅限額不變基礎上,允許其在口岸進境免稅店增加一定數量的免稅購物額,連同境外免稅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
境外購物免稅限額是5000元,境內免稅店免稅限額是3000元,境外與境內免稅店購物合計總額不能超過8000。也就是說,假如你境外買了1000元的商品,那么在境內免稅店可以買7000元的商品。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管。”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58號令),明確了《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內容,具體如下:
第一類物品: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
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稅,其中價值人民幣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一件;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中國籍旅客攜帶進境物品限量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