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
擴展資料:
案例:
一、海南博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擅自銷售未取得預售許可的的商品房,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對該司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陸萬貳仟叁佰元。
二、海南卡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該司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銷售,鑒于該司尚未在陵水縣進行中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該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在陵水縣辦理中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限期三個月整改。
三、海南旅策房產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該司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銷售,鑒于該司尚未在陵水縣進行中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該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在陵水縣辦理中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限期三個月整改。
四、衡水天陽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該司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銷售,鑒于該司尚未在陵水縣進行中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該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在陵水縣辦理中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限期三個月整改。
參考資料:人民網-陵水對商品房違規銷售和違規代理等違法規行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