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將稿酬所得獨立劃歸一個征稅項目,面對不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的翻譯、審稿、書畫所得歸為勞務報酬所得,主要是考慮了出版、發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應當與般勞務報酬相對區別,并給于適當優惠照顧。
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兩處或兩處以上)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稿酬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