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根據根據核事故應急需要,實行跨省地區封鎖。
進入核事故場外應急狀態時啟動一級響應,省核應急指揮部根據省核事故應急預案決定采取應急防護措施的區域范圍,統一指揮場外核事故應急行動,向核電廠營運單位提供必要的支援。根據核事故應急需要,實行跨省地區封鎖以及導致干線交通中斷或者口岸關閉的地區封鎖的,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決定。
道路收費站點對參加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車輛應當開辟快速通道,免費優先放行。核事故應急響應啟動后,負責核事故信息發布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發布新聞通稿、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新聞媒體采訪、利用官方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組織發布相關信息,做好輿情引導和公眾溝通等工作。
擴展資料:
核事故預防要求規定:
1、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應當適時選用隱蔽、服用穩定性碘制劑、控制通道、控制食物和水源、撤離、遷移、對受影響的區域去污等應急防護措施。
2、在核事故現場,各核事故應急響應組織應當實行有效的劑量監督。現場核事故應急響應人員和其他人員都應當在輻射防護人員的監督和指導下活動,盡量防止接受過大劑量的照射。
3、核電廠的核事故應急機構和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應當做好核事故現場接受照射人員的救護、洗消、轉運和醫學處置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江蘇省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