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中“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營業所在地的詳細地址。個體工商戶經登記機關登記的經營場所只能為一處”等規定,無固定營業場所無法申請個體營業執照。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九條中“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的規定,無固定營業場所流動攤位問題,請咨詢當地政府、相關鎮街、城管等部門。
擴展資料: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
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業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
簡單來說,經營范圍是指企業可以從事的生產經營與服務項目,是進行公司注冊申請時的必填項。
取營業執照后,不能馬上開業,必須辦理以下事項:
1、刻章等事項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2、辦理銀行基本戶
公司注冊完成后,需要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基本戶是公司資金往來的主要賬戶,經營活動的日常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都可以通過這個賬戶來辦理。每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戶。
3、記賬報稅
完成公司注冊后,需先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需提供一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后一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企業準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后,稅務局將核定企業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企業日后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個體工商戶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職責:
(一)對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申請進行審核、登記,頒發營業執照;
(二)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保護合法經營,查處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城鄉市場秩序;
(三)對個體勞動者協會的工作給予指導;
(四)國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權限。
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業務管理、指導、幫助。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