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應該有施工方承擔。電梯年檢費都是電梯使用方支付,也就是物業公司或者電梯所有人。電梯免保一年或者兩年,只是負責產品的維護保養,和配件(人為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免費更換,并不包括電梯年檢費。
一般的免保合同不包括電梯年檢費用,建議查看合同,比如物業和開發商的合同,開發商和電梯公司電梯采購合同。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也就是說:“業主既然已交了公共維修基金,當公共設施需要維修時,只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應該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根據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擴展資料:
電梯維修費的支付:
一般是由物業公司承擔,電梯的維護保養是由電梯公司或委托的維保單位進行。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若無專項維修資金,小區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每個業主按比例支付;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內業主共有場地、設施設備進行經營(做廣告)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對該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開。
電梯屬于公共設施,歸全體業主共有。通常來講,小區電梯大修或更換,物業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費用的,他們也是承擔不起的。電梯壞了本身就是業主的責任,物業公司畢竟只是業主聘請的,如果有些業主自己都不重視不承擔責任,物業公司就更不需要承擔責任。
目前對特種設備監管有十余部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但卻沒有專門的電梯安全監管行政法規,對電梯責任主體、維修經費、發展規劃、采購配置、報廢更新等環節,缺乏明確和統一的規定。“尤其是‘電梯使用單位’法律主體不明確,致使電梯安全監管維護面臨困境。”
一般情況下,如果我們的小區的電梯有我們的物業公司維修或者保養的話,一般都有物業公司來承擔,如果修電梯的費用較高,可能就會需要用到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這個時候需要經過2/3以上的業主同意才可以進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