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闖紅燈會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
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擴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參考資料來源:滄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