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因為我國現行二代身份證即使掛失,其中的電子芯片仍然可以識別,信息依然可用。身份證不像銀行卡,有密碼功能,不能通過修改密碼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不能注銷只能補辦。這屬于技術漏洞。
這里警惕如果身份證遺失,失主只是補辦,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有機可乘,拿到原來的身份證依然是可以使用的。
擴展資料:
原證件依然有法律效力,不過如果是他人冒名使用,當然是非法無效的。兩個身份證在有效期上不同,丟失的身份證有期在前,后補的身份證有效期在后。目前還沒有這么先進,遠程操作讓舊身份證內置芯片失效,只是在讀取舊身份證時發現有新身份證辦出,證明舊身份證丟失。前段時間公安部發過新聞稿,說身份證丟失后不用掛失和登報聲明,直接補辦就可以。補辦身份證的就證明了身份證丟失的事實。身份證查驗單位負有查驗身份證與使用人是否一致的責任,如果發生冒用身份證的現象,查驗單位和冒用者承擔責任,丟失身份證的人不負責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