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汕尾市屬于廣東省。
廣東省下轄21個地級市,劃分為珠三角、粵東、粵西和粵北四個區域,其中珠三角: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惠州;粵東:汕頭、潮州、揭陽、汕尾;粵西:湛江、茂名、陽江、云浮;粵北:韶關、清遠、梅州、河源。
汕尾市位于廣東省東南部沿海,東臨揭陽市,同惠來縣交界;西連惠州市,與惠東縣接壤;北接河源市,和紫金縣相連;南瀕南海。
總面積5271平方公里。轄區內有市城區、海豐縣、陸豐市、陸河縣、紅海灣經濟開發試驗區、華僑管理區等1市2縣3區,總人口330多萬人。
擴展資料:
汕尾市的建制沿革
新中國成立后,海豐、陸豐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東江行政專員公署管轄。
1952年3月,改屬粵東行政公署;1956年1月,隸屬惠陽專區;1959年3月22日,經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6次會議通過,撤銷惠陽專區,海豐、陸豐劃歸汕頭專區;
1983年12月22日,國務院以(83)國函字269號文批準,撤銷汕頭地區,海豐、陸豐劃歸惠陽地區管轄。
1988年1月7日,國務院《關于廣東省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設立陸河縣,以陸豐縣的河田、河口、新田、螺溪、水唇、上護、南萬、東坑8個鄉鎮及吉康林場的行政區域為陸河縣行政區域;
設立汕尾市(地級)和汕尾市城區,以海豐縣的汕尾、紅草、馬宮、東涌、田墘、捷勝、遮浪7個鎮的行政區域為汕尾市城區行政區域。
汕尾市政府駐汕尾市城區(原汕尾鎮),轄市城區和海豐、陸豐、陸河三縣。1992年11月,劃出市城區田墘、遮浪2鎮設紅海灣經濟開發試驗區;
1995年4月,撤銷廣東省陸豐華僑農場,設汕尾華僑管理區。以上兩區均屬市政府派出機構。
1995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陸豐撤縣建市(縣級市),由省政府直轄,委托汕尾市人民政府代管。
2011年2月,劃出海豐縣的鵝埠、小漠、鲘門、赤石四鎮設立深汕特別合作區,為省政府派出機構,委托深圳、汕尾兩共同管理。
至2014年,汕尾市轄市城區、海豐縣和陸河縣,代管陸豐市、設立廣東紅海灣經濟開發試驗區和汕尾華僑管理區兩個經濟功能區,受委托共管深汕特別合作區。
參考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區劃
參考資料來源: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尾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