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為40×60×100厘米。如果托運行李超過客票所規定的免費行李額,須交納逾重行李費,并填開逾重行李票。國內航班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國際航班逾重行李費率和計算方法按各航空公司規定辦理。
中國民航總局對托運行李有以下規定:
1、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2、為了保證托運行李的安全,旅行箱需要上鎖,紙箱、編織袋需要打包。托運行李內請不要夾帶現金、珠寶、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鋰電池等易燃易爆物品。建議在托運的行李箱外拴掛或粘貼個人名簽,以便行李運輸發生問題時,方便查找。貴重物品、數碼電子產品、易損壞、易腐物品等,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
3、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貨幣、證券、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醫療急救品等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能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
擴展資料:
大件異型物品須事先征得航空公司同意方可托運。
旅客欲托運不宜交運或運輸責任不明確的行李時,航空公司在免除運輸賠償責任的前提下,將會對托運的行李拴掛免除責任行李牌,并會要求在相應的免責條款上簽字確認。因航空公司原因使旅客的托運行李未能與旅客同機到達,造成旅途生活不便時,在經停地或目的地機場,旅客可領取規定的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
行李丟失、破損或內物丟失可向航空公司申請賠償。除辦理聲明價值的行李外,行李賠償的最高限額為:國內航線每位旅客為每公斤100元人民幣,國際航線每位旅客的最高限額是1131特別提款權,這是最大責任限額。如果您的物品折余價值低于最大限額,將得到按較低價值支付的賠償。旅客隨身攜帶物品,其保管責任為旅客本人。除能證明確系航空公司責任外,不予賠償。
參考資料:中國民航總局-行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