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退房時不需要開房時用的身份證,只需要房卡和住房押金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一般酒店的退房流程如下:
1、所有行李帶出;
2、交前臺房卡或鑰匙,告知退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飯店應在前廳顯著位置明示客房價格和住宿時間結算方法,或者確認已將上述信息用適當方式告知客人。”快捷式酒店基本上都是中午12點退房。
3、前臺轉告住房部服務員退訂房間,并查房,檢查物品缺失情況,并報前臺;
4、如一切正常前臺退押金辦結,有物品損壞需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