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升本分為統招專升本和成人教育專升本(包括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網絡教育專升本等)。就考試科目而言,各省情況不一。以湖南省為例:成考專升本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教育理論;自考專升本考試科目包括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英語(二)、中外音樂史、音分析與創作、中外音樂欣賞等。
一、音樂教育專升本考試科目有哪些專升本分為統招專升本和成人教育專升本(包括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網絡教育專升本等)。就考試科目而言,各省情況不一,具體如下:
1、統招專升本一般分為統考和校考兩種,考試科目共三科。
(1)統考:文科/英語/藝術科類考大學英語、大學計算機、大學語文;理科/計算機科類考大學英語、大學計算機、大學高等數學。當然各省份略有不同,以當地招生辦文件為準。藝術專業根據所報考學校規定可能會增加術科專業加試。
(2)校考:考試科目為基礎課和專業課,基礎課為省統考,專業課為本科院校出題。
2、成人教育專升本統考科目: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一般可分為以下幾個科類:
(1)哲學、文史及中醫、中藥學類: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4)經管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類: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9)體育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10)中醫藥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3、成人教育專升本學習形式較多,以湖南省音樂教育專升本考試科目為例:成考專升本考政治、外語、教育理論。自考專升本必考科目為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英語(二)、鍵盤、中外音樂史、伴奏、伴奏實踐、簡明配器法、中外音樂欣賞、音樂教育學等;加考科目為基本樂理、視唱練耳、聲樂、鋼琴、心理學、形體舞蹈(術課)、器樂(術課)、合唱與指揮基礎、合唱與指揮基礎實踐等。具體請以自學考試報名系統或官網的發布為準。
二、音樂教育專業簡介
1、音樂教育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音樂教育是指凡是通過音樂影響人的思維品質、思想情感、增進知識技能的一切教育;狹義的音樂教育是指按照一定的社會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進行的學校音樂教育。一般可分為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
2、培養目標:具有較強的聲樂、器樂表演能力和音樂鑒賞及辨別能力;具備一定的音樂創編能力;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較強的組織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文藝活動和競賽工作的能力;熟悉藝術領域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學前兒童音樂教育;具備一定的音樂教育科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