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崗位分類中,"科員"和"管理九級"分別代表不同的職務層級。科員,實際上是一個職稱,指的是在非領導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相當于一般工作人員的級別。在公務員體系中,科員對應的職務與級別通常在十八級至二十六級之間,沒有領導職務的職責。
而管理九級,是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對事業單位原有"科員"職位的改稱。這個等級并不是一個新的職位,而是對科員崗位在事業單位崗位體系中的具體分級,它對應于科員職務。九級職員通常需要在十級職員崗位工作滿三年,并且通常要求具備大學專科學歷。
簡單來說,科員和管理九級在本質上是同一級別的職務,但在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中,"管理九級"是一個更為明確的崗位等級標識,幫助區分不同層次的職員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