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大學生貧困證明時,需遵循明確且規范的格式和要求。首先,證明中必須清晰寫明貸款人的全名,確保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無誤拼寫或涂改。公章至關重要,應由家庭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更高一級的主管部門蓋章,避免出現多個公章的情況。
證明內容應明確表示“因家庭經濟困難,特申請國家貸款”。此外,貧困證明應使用標準的材料紙或文稿紙,以鋼筆或水性筆書寫,圓珠筆是不被接受的。貧困證明的辦理,主要針對以下群體: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撫養人的情況;領取失業保險金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保障標準的居民;在職或退休人員,家庭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標準的;以及整體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各省份統計局公布上年度省平均統計數據為準,不同地區的標準可能有所不同。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需由單位出具證明,無單位的城市居民則需由社區居委會出具并經街道辦事處審核,農村人口則由村委會出具并報鄉政府審批。
以上內容是根據百度百科中的貧困證明指南整理的,確保提供的信息準確且符合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