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公積金數額主要取決于其工資水平和所在單位的繳納規(guī)定。在編教師通常享受公積金,其繳納比例為工資的百分之十二,包括單位和個人兩部分。例如,一名月工資5000元的在編教師,每月公積金繳納總額為1200元(5000元乘以12%)。此外,績效獎金也納入公積金繳納基數,如年度績效獎金20000元,將額外增加4800元的公積金繳納額。
公積金的繳存范圍廣泛,覆蓋了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外資企業(yè)、私營企業(yè)、社會團體等各類組織,以及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yè)者。繳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部分城市可適當提高。對于未按規(guī)定辦理公積金繳存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進行處罰,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執(zhí)行。
總的來說,教師的公積金數額是根據其工資和單位政策決定的,且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繳存標準和保護。對于具體的數額,需要結合個人實際情況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