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冊新公司時,選擇公司住所填寫為無償使用還是租用,會帶來顯著的區別。首先,費用承擔上,無償使用意味著公司無需向住所房主支付任何租金,而租用則需要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給房東。
其次,繳稅政策上有所差異。無償使用時,公司作為房產的實際使用者,需要按照自身房產的價值來繳納房產稅。然而,對于租用的情況,房東需要根據租金的12%來繳納房產稅,并可能還需承擔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所得稅等額外稅費。
在所有權和法律關系上,無償使用意味著公司的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以及戶口簿上的姓名應保持一致,體現為公司的實際使用。而租用時,營業執照上的公司名稱與房東的產權證和戶口簿上的姓名相符,表明所有權歸屬為房東。
總之,無償使用和租用在費用、稅收和法律關系上都有明顯的不同,企業在選擇公司住所時,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長遠規劃來決定最適合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