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后,監理向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清單詳盡包括:
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文件,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其審批表,工程開工報審表,以及模板、腳手架、大體積混凝土和土方施工的專項方案及其報審表。
對風險較高的施工環節,如深基坑施工及護壁方案、高大模板施工專項方案,以及臨時設施、安全施工的專項方案。同時,還需提交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證書報審表和材料進場記錄及材料報審表。
電梯施工安裝的專項方案報審表,以及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的驗收記錄,施工過程中的檢驗批和隱蔽工程記錄,以及分部工程的驗收申請和施工總結,這些都是監理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
從字面上理解,"監理"涉及對工程實施的全面監督,包括監督施工過程、檢查工作質量、評價項目進度和控制風險,確保目標的實現。而"理"則強調了規則和條理的遵循,是監理工作中的必要原則。
建設監理制度作為國際通用的管理模式,旨在改革項目管理,提升投資效益和建設水平。它并非源自某種特定的工程管理模式,而是隨著國際交流的發展,從日本引入的概念。建設部在相關通知中明確了監理試點工作的目標導向。
以上材料是監理在工程結束后向建設單位交付的關鍵文檔,全面反映了工程的實施和監管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