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外地戶口的子女可以就讀初中,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父母(法定監護人)需在暫住地實際居住滿一年,并持有相關證明。這些證明包括:
家庭戶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證
公安部門出具的滿一年的居住證
穩定工作的證明,如勞動合同、社保繳納憑證或滿一年有效的營業執照
符合當地計劃生育政策的相關文件
子女在該區小學的學籍卡和小學生素質報告書
對于南京小升初的本地政策,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入學要求戶口與父母的戶口、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以及實際居住地一致。子女入學前一年,家長應確保相關手續完備,并實際居住在這些指定地點。每套房子一般只允許一名適齡兒童入學,除非是多胞胎或符合政策的二孩情況。
以上信息來源于南京市政府關于外地戶口子女小升初的規定,家長在申請時請務必遵循這些詳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