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在編教師辭職后,他們不再需要進行教師資格證的定期注冊。這個要求適用于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的在編在崗教師。然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地教師需求,將民辦學校的教師納入注冊范圍,盡管這不是常規(guī)要求。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一項對教師從教資格的定期審查制度,旨在確保教師的質量和專業(yè)性。中小學教師資格每五年進行一次周期性的注冊,未通過注冊或逾期未注冊的教師將無法繼續(xù)從事教學工作。
首次注冊的條件包括:持有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被聘為在編在崗教師,以及符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設定的其他條件。新入職人員需完成試用期并考核合格。在注冊有效期內,教師需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等量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分。
申請注冊需要由個人提出,經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關系上報給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更多詳細信息可參考中國教育考試網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