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固定資產的安裝過程中,如果使用了自產的產品,其成本的轉移應記錄為: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原材料(視具體情況填寫對應賬戶,如產成品或外購原材料)
這種做法是基于非銷售性質的使用,即機器設備安裝,其成本直接計入固定資產的構建成本,而非視為銷售收入。
進一步解釋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確定規則:
1.如果有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通常會以此價格為基礎,并根據具體情況做適當調整,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若無法參考市場價格,且自行建造的項目有明確的定額標準,應按標準金額計入價值,超出部分作為當期費用計入損益表。
3.對于既無市價也無定額標準的情況,可能會采用折現現金流量法,將預計未來現金流入現值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以上信息來源于百度百科的“在建工程”條目,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