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分類是金融機構管理風險的關鍵環節,其核心在于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首要考慮的是借款人的經營收入,將其作為貸款的主要還款來源,而擔保則是次要來源。針對零售貸款,如個人或小企業貸款,主要依據貸款逾期的時長進行風險分類。對于農戶和農村小微企業,分類則基于信用等級和擔保條件。
在貸款分類中,有一些情況會被視為潛在風險,至少需要歸為關注類。例如,即使本息未逾期,但如果借款人采取合并、重組等手段逃避債務,或者通過借新還舊或使用其他融資方式償還,或者改變貸款用途,這些都可能表明還款意愿或能力存在問題。此外,逾期本金或利息、借款人存在不良債務記錄,以及發放違反法規的貸款,也都需要引起高度關注。
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如貸款逾期后不計入當期損益的特定期限、借款人惡意逃廢債務導致本金或利息逾期,以及需要重組的貸款,需要進一步劃分為子類別。重組貸款如果在觀察期內仍未改善,即使經過調整還款條款,仍需列為可疑類。在6個月的觀察期結束后,重組貸款的分類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總之,貸款分類不僅關注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考慮了借款人的行為合規性和潛在風險,通過嚴謹的分類過程,金融機構能夠更有效地管理風險,保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