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順豐快遞時,運費的承擔取決于拒收的具體情況。一般來說,如果是因為商品與購買時描述不符(如商品與圖片不符),運費由寄件方承擔。如果商品存在破損或丟失,或者送件延誤且服務質量差,買家有權拒簽,此時快遞公司的責任在于,運費應由快遞公司負責。然而,如果買家無合理理由拒簽,比如未檢查商品質量就拒收,那么運費通常由買家承擔,且可能還需承擔額外責任。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規定,如果快件無法投遞,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責任退回或按寄件人要求處理,若無法退回,信件會在6個月無人認領后由郵政管理部門監督銷毀,非信件則登記后按相關規定處理。對于進境快件,將交由海關或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處理。
以上規則均基于順豐快遞官網的運費管理規則和相關法律條款,了解這些規定有助于明確拒收時的費用責任劃分。在處理拒收時,建議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確保權益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