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過程中,勞動者通常只需要提供一次身份證復印件和銀行賬號及賬戶名給單位,以便進行工資發放。如果單位采取銀行代發工資的方式,勞動者可能需要在初始階段提供這些信息,除非銀行賬戶信息有所變動。在工資支付方面,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用人單位有義務依法發放工資,禁止非法扣減或拖延支付。
條例明確規定,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如代扣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用、法院判決的撫養費或贍養費,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費用,用人單位才可合法扣除勞動者工資。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工資支付情況,對于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如克扣工資、拖欠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將進行處罰,并要求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在遇到工資支付爭議時,勞動者有權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滿意的話,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總的來說,身份證號和銀行賬號信息在工資發放初期是必要的,但在合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留或濫用這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