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婦女主任并非公務員體系的一部分,她們通常作為基層婦女聯合會的負責人,該組織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工作。這些婦女主任通常是半脫產的村委干部,薪酬與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主任相當,但并未享有公務員的行政編制。
她們的角色更多是作為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強調深入群眾,了解婦女的多元需求。這包括實地調研,直接聽取婦女的心聲,以及強化基層婦聯組織的活動和網絡覆蓋能力。比如,通過建設智慧網和智慧婦聯,利用網絡平臺傳播正能量,鼓勵婦女參與和互動。
在社會治理方面,婦聯采取了與社會組織融合的策略,通過成立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孵化和培育女性社會組織,為婦女、兒童和家庭提供個性化服務,促進社區的多元化和專業化服務提供。
總的來說,村級婦女主任的角色定位在基層群眾服務和組織工作上,與公務員編制的婦女主任在職能和編制上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