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十六歲的青少年理論上是可以辦理銀行卡的,包括郵政、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在內的多家銀行都允許此年齡段的客戶辦理。然而,這一過程需要在監護人的陪同和指導下進行,且需攜帶必要的證件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我國法律規定,16歲至18歲的青少年可以申請銀行卡,但網銀服務暫時不可開通,因為網銀功能在此年齡段下被限制。對于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使在監護人陪同下,也僅限于開立實體銀行卡,同樣不能開通網銀。
大部分銀行對于網銀服務的年齡要求為年滿18周歲,這意味著在這個年齡之前,家長可以代為處理網銀相關事宜。如果你已滿16歲,可以攜帶身份證直接去銀行辦理銀行卡,流程包括:前往銀行、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和申請表、輸入密碼并簽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家銀行每人最多只能開立4張卡,這是根據銀監會在2015年發布的《銀行業關于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通告》中的規定。通告要求,自2016年起,每個客戶在同一家銀行的借記卡數量不得超過4張,且同一代理人在同一銀行開立的借記卡不超過3張,代理人開卡需激活后才能使用。對于已擁有4張以上卡的客戶,銀行會進行核實,如客戶不愿繼續,服務將被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