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限行規定:
外埠號牌載客汽車
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的相關規定,載客汽車是設計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載運人員的汽車,包括裝置有專用設備或器具但以載運人員為主要目的的汽車。說的通俗一些,普通的私家小客車、大巴車、中巴車、面包車等,都屬于載客汽車的范疇。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行駛;
2.工作日9時至17時,需遵守本市尾號限行規定,限行尾號與北京號牌車輛相同,限行范圍為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
3.長安街及延長線新興橋(不含)至國貿橋(不含)之間路段、廣場東側路、廣場西側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長街、南長街、人大會堂西路、正義路、臺基廠大街,每天6時至22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
4.二環路主路全線,每天6時至22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
常見問題:
駕駛外地號牌車輛能否橫穿長安街或者在二環輔路行駛?
如果駕駛外埠號牌的載客汽車,由北向南或由南向北橫穿長安街及延長線,是不違反限行規定的,但在限行時段內是不能左轉或右轉進入長安街行駛的。
外埠號牌載客汽車的限行規定是只針對二環主路的,二環輔路及其跨線橋橋下路段均不在限行范圍之列。駕駛外埠號牌載客汽車如果要前往二環路周邊,只要避開工作日早晚高峰及尾號限行的時段,都是可以在二環輔路正常通行的。
外埠號牌載貨汽車
1.對于外地號牌的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每天的6點到24點,不能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2.如果辦理了進京通行證,每天0點到6點可以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
3.長安街(新興橋至國貿橋)、人民大會堂南側路、西側路、廣場東、西側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長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臺基廠路、中關村南路、科學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環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萬壽路(萬壽路口至萬壽路北口)、朱各莊路(萬壽路北口至西四環中路東輔路)等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其他道路貨車禁限規定,請以道路具體交通標志為準。
處罰標準
1.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
2.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
平峰期間違反尾號限行規定的,認定為“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
3.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貨汽車,6時至24時在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
4.對本市載貨汽車、黃標車、以及外省、區、市黃標車,違反《通告》規定,進入禁限區域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