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責任險包括的項目為:被保險車輛在正常使用的過程當中,發生保險事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則保險公司可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以及經過保險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為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保險公司可以在責任限額外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方責任險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在投保時事先約定,投保人可選擇購買5萬元限額,10萬元限額,20萬元限額,50萬元限額,100萬萬元限額和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限額的檔次,當然,不同檔次的保費也是不一樣的。
法律分析:第三者責任險包括:1、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2、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由保險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
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