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一)、代理申請
擬積分入戶員工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進入“網上申報”的“積分入戶個人條件測評”,輸入身份證、姓名和個人社保電腦號,進入人員信息填報頁面,如實填報個人及家庭成員信息,填寫完畢后,點提交;選擇符合的政策條款和代理機構名稱,輸出打印《積分匯總表》和《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申請表》后到代理機構申請代理。個人信息填報后,需經代理機構審核后申報。
如果擬積分入戶人員網上個人填報信息有困難,可到代理機構現場協助辦理。
(二)信息申報
代理機構對個人填報的信息進行校核后提交給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信息申報成功后,代理機構打印二份《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校核,確認無誤后簽名自己保留一份,代理機構留存一份。
注:1、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
2、申報信息經代理機構點擊“提交”后,信息申報工作方完成。
(三)信息預審和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申報情況和本年度招收技術工人計劃指標執行情況,分二批確定全市統一的入戶分值,達到積分入戶分值人員向社會公示。
(四)下達計劃指標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計劃指標。
(五)提交書面材料
擬積分入戶人員應當在材料受理時間內將材料及各種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送交個人申報代理機構辦事窗口,由代理機構將書面申報材料提交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業務受理窗口。
(六)受理、審批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窗口工作人員對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對于材料齊全、形式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材料;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且無法當場補正的,退回申報材料,并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于因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等原因扣分后仍達到入戶分值的,受理申報材料,扣分后達不到入戶分值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如存在其它不符合積分入戶申請條件規定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書面申請材料之日為受理申請之日。如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代理機構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代理機構按照告知要求補交申請材料的,受理申請之日從補齊材料之日起重新計算。
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受理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注:所有申報材料(含補正材料)應在申報材料受理時限內提交到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業務受理窗口。
【拓展資料】
信息更改
1、信息預審前
信息申報成功后,代理機構如須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需重新提交,并打印《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簽字確認。
2、信息預審后,窗口受理材料前。
第一批已下達計劃指標的積分入戶人員,代理機構如須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需重新提交,自動進入第二批信息預審,并打印《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簽字確認,原計劃指標作廢。
第二批已下達計劃指標積分入戶人員,代理機構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計劃指標作廢,本年度不再進行信息預審。
3、窗口受理材料后
業務窗口受理積分入戶申報材料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材料退回,不予受理。正式受理及審批后,不予更改填報有誤的信息。
注:請代理機構和個人認真核對申報信息,并確保網上填報的信息與申報的紙制材料信息一致。《積分入戶人員個人信息校核表》由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簽字確認,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不能正常辦理積分入戶或影響最終入戶手續的辦理,責任由擬積分入戶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