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身份證的辦理需要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另外,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如果是首次辦理身份證是不可以在異地辦理的,需要回到戶籍所在地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實身份證登記項目。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采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并交納證件工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
第七條 公民應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申領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待定的,應在現住地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其申領辦法由公安部另行規定。
國外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同胞回歸定居的,在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申領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外國人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在中國境內居住的,在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申領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