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過了6個月沒上戶口等公安局審批的,至少要等一個月。多晚都可以落戶的,只要手續齊備。不過最好就是出生六個月內就去入戶了,因為那樣會比較快辦好,在派出所直接辦理就行了。小孩上戶口必須要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如果超過一個月,需要審批,操作起來比較麻煩。
拓展資料:小孩入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嬰兒母親的戶口卡(已婚但戶口卡上婚姻狀況未做變更的,還應持本人結婚證);2、嬰兒出生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加蓋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4、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5、提供嬰兒父親的籍貫。
孩子正常上戶口,拿孩子父母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和孩子出生證,選擇向孩子父親或者母親的一方戶籍地派出所申請上戶口。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