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地區來(返)昌人員管控:
(一)來(返)昌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并提前1天向所在社區(村)、單位、賓館酒店報備。
(二)高風險地區來(返)昌人員管控:實行“7天居家隔離”。即自離開之日起,按填平補齊原則,實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在本人知情同意后按“填平補齊”的原則落實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三)除高風險地區外的其他地區的來(返)昌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第一入昌點開展1次核酸檢測,并落實“三天三檢”(含第一入昌點的第1次核酸檢測)。
二、入境人員管控:
(一)國外入境人員管控:實施“5天集中隔離 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或者在昌無固定住所,在本人知情同意后按“填平補齊”的原則落實8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